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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六十四章 搬出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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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處痕跡程煜早就看到了,他也留了神,很仔細的分辨過,但得出的結論是??那是某種髒污,或者陳年的血跡。

甚至於程煜還曾湊上鼻子去聞,但卻並沒能聞出什麼特別的味道,也就無從判斷這究竟是什麼造成的痕跡。

也正因這痕跡半點味道都沒有,所以程煜很快放過了它,去尋找新的痕跡。

而現在,程煜知道,這痕跡肯定有問題。

剛纔是蠟燭靠近了此處,吹來的風讓火光歪斜,觸碰到了那並不大片的痕跡之上。然後程煜就聞到了那股類似於塑料燒焦的氣味,現在呈現在他眼前的,也說明了這一切,就是這處痕跡被燃燒,才造成了空氣裏這股淡淡的塑

料燒焦的味道。

湊上前去,程煜仔細的聞了聞,沒錯,就是這股味道。

那處大約只有半個小指甲蓋大小的痕跡,現在因爲火燎的緣故,已經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面積被燒焦了,那股臭味正是從這裏發出,這說明,這處痕跡一定不是跟下馬石原本就存在於一起的。

儘可能用一隻手找着燭火,程煜伸出另一隻手,用指甲開始嘗試摳動那處痕跡。雖然粘黏的很緊,這也是爲何程煜剛纔沒有發現這處痕跡的異常的原因,但在程煜刻意的摳動之下,那處痕跡還是被程煜整塊的摳了下來。

湊近燭光一看,剛纔在下馬石的柱子上不顯山不露水的東西,現在卻是一目瞭然,程煜立刻就知道了這是個什麼東西。

火漆。

古代和現代都有火漆,不同的是現代的火漆通常由松香以及一系列化學合成的物質構成,而古代的火漆,通常由蟲漆、焦油以及硃砂之類的顏料構成。

如果是隔着器皿加熱,這種東西會很快融化爲半固態,將其滴落在信箋的封口上,再使用某種特殊的印章使其凝固成某種特定的圖案,就可以作爲某種封印使用。

而若是直接用明火點燃,其中的焦油和硃砂等成分,就會散發出諸如塑料燒焦了一般的惡臭。

程煜剛纔聞到的,正是這種味道。

和尋常的火漆不同,一般用於傳遞機密的封印物,火漆裏摻加的顏料通常都是硃砂,紅色比較醒目也有警醒的作用。但這處被摳下來的火漆,卻呈現黑色,裏頭摻加的應該是某種黑色的顏料。

這當然是有意爲之,就是爲了萬一留有殘餘的時候,會被人誤認爲是陳年的污垢,就好比程煜剛纔以爲的那樣。

試想,程煜是帶着必然有所發現的決心來尋找證據的,尚且要通過火燒這樣的意外才能發現此處異常,那麼其他人即便是注意到了這裏,只怕也不會覺得這是什麼人爲特意留下的線索,而只會認爲那是尋常的污垢。

好在陰差陽錯的,最終還是被程煜發現了這裏的異常,哪怕線索還並不明顯,但程煜卻已經大概知道,這處黑色的火漆,必然是王雨燕留下的。而她離開茶樓之後,甩掉了跟在身後的李四,再折返回來,也正是爲了把這處火

漆摳掉帶走,只是,最終還是留下了這麼一小塊不起眼的痕跡,被程煜發現了。

程煜當然知道,這處火漆只是殘餘的邊角料而已,真正完整的火漆,最少也得有一個銅錢大小,甚至更大。

火漆這種只需要不高的溫度就能使其呈半融化狀的物質,以王雨燕的手段,甚至都不需要點火以及器皿之類,只需要將其握在手心,用內功催發片刻,就能得到足夠綿軟的火漆了。

再將其黏在這下馬石上,使用某種印章蓋上去,那就會形成一個只有他們自己人才能看得懂的圖案。

根據程煜記憶中所知道的,摸金校尉留給同行看的印記,有許多種圖案,每一種圖案都有專門的意思,這些圖案甚至還可以進行組合,以表達更多的意思。

只是,程煜一直以爲這些圖案、印記,都是用手畫出來的,他萬萬也沒有想到,這些圖案竟然會是用火漆蓋章的方式留下的。

這的確是一種更優的方式,火漆留下的圖案,如果被同行看見了,隨手一摳,這痕跡就不復存在了。而即便沒被同行看見,大約也只需要一場雨,就能使這火漆脫落。甚至於,日曬的時間長些,這火漆也會因爲太過於乾燥而

脫落。

總之,使用火漆,比用手畫那些圖案,更利於毀滅這些痕跡。

只可惜程煜所能知道的也就這麼多了,他當然不可能通過這麼小的一塊碎片就推斷出整塊火漆的圖案是什麼,別說他了,任何一個摸金校尉也絕對做不到。而即便能做到也沒什麼意義,因爲程煜也根本看不懂這圖案所表達的

意思。說穿了,王雨燕將火漆摳下,也只是因爲謹慎,畢竟她已經發現有人在盯梢她了。

程煜不知道王雨燕是每天都會摳掉新製作的圖案,還是因爲今天她發現有人盯上了她才如此爲之,不管如何,王雨燕雖然看起來大大咧咧的不諳世事,但實際上,她依舊是個江湖經驗極爲豐富的老手。

將那塊其實並沒有什麼作用的火漆在手掌心裏拋了拋,程煜將其遠遠的扔了出去。

已經確定了,王雨燕就是在這塊下馬石的柱子上留信號的就夠了,留的信號是什麼,除非她親口告知,否則程煜也絕無可能知道。

快步走向了街頭,轉過彎,程煜看到李四已經讓酒館掌櫃燙好了兩壺酒,下酒菜也都已經擺在了桌子上,他快步走了過去。

喫了兩杯酒,程煜問:“今晚你們衛所誰當值?”

這句話,問的當然不會是他們這些普通校尉,而是費林、曹正和黃平其中某一位。

整個塔城的錦衣衛衛所,校尉力士等等加起來近二百人,別說程煜問到了名字也很難認識,甚至就連李四也不太可能知道每一個晚上當值的人是誰,除非是他本就十分要好的夥伴。

而衛所夜間當值,總旗和兩個小旗是必須留下其一的,否則真要是出了事,再派人去請他們,一來一回保不齊事情都已經耽擱了。衛所裏,是二十四小時都不能缺少指揮官的。

“今晚是曹頭兒吧。”

程煜點了點頭。

“程頭兒您問這個幹嘛?當值是不能喫酒的,我們費總旗也不敢違令,程頭兒您就別琢磨着一會兒帶點酒菜去看曹頭兒的事情了。”

“酒不能喫,宵夜總也喫的吧?不然餓死他個二胡。”

李四哈哈一笑,往嘴裏塞了兩塊牛肉,說:“宵夜當然還是要喫的。”他可不敢順着程煜的話說,哪怕這裏也不存在隔牆有耳的事,他說的話也絕不會傳到曹正的耳朵裏。

“等刻兒你喫完.....”程煜剛開口,就看到李四開始瘋狂的往嘴裏塞東西,他趕忙制止了對方。

“你也不要急,這才什麼時辰啊,你家曹頭兒也不是餓死鬼投胎,他用過晚飯恐怕也才個把時辰,你這一刻兒就把夜宵給他帶過去,他也喫不下。你慢慢喫,等入了亥時,你再拎着夜宵去衛所,就說是你孝敬他的,他肯定開

心。”

李四深以爲然的點着頭,心道這是程頭兒有意提攜我啊,他哪知道,現在他們這幫校尉,很快只會迎來自己的上司,無論是費林還是曹正,顯然是都要離開的,唯一不變的,大概只能是黃平吧。

“等他喫的開心的時候,你就跟他講,說我白天安排你和張三做事,但是被對方發覺了,所以明天肯定不能再去。然後,你把你畫的像交給曹正,他看到畫像自然也就知道是個什麼情況,他肯定會多安排些人手,調換着去盯

我大哥那個結義妹子,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李四一邊點着頭記下,一邊卻又感到十分的迷惑,嘴裏咀嚼個不停,歪着腦袋不得其解,還是問出了口:“這種事,程頭兒你自己去一趟不就行了?爲什麼非要我來講呢?”

“你講是公事,我講雖然還是公事,但難免曹正那個作搗怪的東西會趁火打劫。老子這兩天做飯已經做得鼻炎都快犯了,不想再跟這些二胡卵子扯淡。”

這是程煜的心裏話,但卻不足與李四道,甚至程煜連編個理由都懶得編,只是說:“叫你做你就做,那麼多問題幹麼四啊,給你一個拍你們頭兒馬屁的機會你不開心啊?”

李四憨憨的笑着,心道還真是,我可別枉費了人家程頭兒一片好心。

很快,亥時已至,李四也喫的差不多了,程煜就喊過掌櫃,有又要了幾個小菜,全都打包好了,讓李四拎回衛所,他自己則是付了錢,朝着程家大院的方向走去。

安福兒和兩名小廝一直在大門內候着,幾乎每經過一個人,他們都會很注意一陣兒,這把終於等到了程煜,趕忙七手八腳的把大門打開了。

程煜跨過門檻兒,皺着眉頭小聲道:“這大半夜的非得開什麼大門呢,留個小門你們該幹嘛幹嘛去不好麼?以往院子裏除了我就沒別人,現在多了兩個人,這大門吱吱嘎嘎的豈不吵吵?”

安福兒也不敢多言,只是唯唯諾諾的把程煜讓了進去。

穿堂過屋,到了後院,穿過月亮門之後,程煜也知道,自己剛纔的訓斥毫無意義。

因爲家裏的確是多了兩個人,但這倆人壓根沒有這麼早睡的習慣,這會兒差不多也就是九點一刻左右,這倆人一個坐在石桌邊自斟自飲,另一個光着膀子在月色中上下拋飛一把石鎖,頭頂嫋嫋升騰着白色的霧氣。

看到這一幕,程煜口中不由自主的發出了一聲輕輕的“呃”。

安福兒聽在耳中,回過頭,眼神有些幽怨的看了程煜一眼,心道若是這位爹和這位娘睡下了,我也還真不願意開大門,但他們這院裏比街面上還熱鬧,那我可不是得打開大門迎候程爹您麼?

程煜嘆了口氣,拍拍安福兒的肩膀,吩咐道:“下去打些洗臉水來吧。”

看到程煜回來了,孫守義也便放下了手中的石鎖,抹了一把額頭上沁出的汗珠,笑呵呵的衝程煜打招呼。

王雨燕也站起身來,招呼着程煜:“程家哥哥,來喝點兒啊?”

程煜點點頭,把石桌上的汗巾子甩向孫守義,自己則坐在了王雨燕的對面,任由王雨燕給自己倒了杯酒。

“你們平素裏都這樣麼?這個點兒了還不睡?”程煜喝了一盞酒,直接用手拈起一片香腸,放進口中。

孫守義將汗巾子搭在肩膀上,笑呵呵的說:“我們平時也沒什麼事做,用不着早起,不像你,大清早卯初就得起。今兒我倆也是看你還沒回,所以覺得沒甚要緊的,明兒不會這樣。”

程煜趕忙擺手,說:“大哥你這說的什麼話,我又不是怨怪你們,只不過是隨便問問。況且你們在院中,即便是我在屋裏睡下了,你們也打擾不到我任何。大哥你可千萬莫要再講這種話了,回頭讓我心裏頭覺得不舒服。”

王雨燕依舊顯得大大咧咧的,也給孫守義倒了一碗酒,說:“大哥他說這話,是剛纔我倆商量好的。之前,我跟大哥把他那邊的院子打掃了一下,然後上街差人送了些東西過去,這會兒基本上就算是安頓好了。所以,今晚我

們是特別在這塊等你來家的,跟你講一聲,省的明天你大清早顛的了,我倆還沒起牀吶。”

程煜一愣,望向孫守義:“大哥這是要搬出去?”

孫守義臉膛子泛黑,點點頭道:“總住在你家也不叫個事,而且我跟雨燕顛三倒四的,其實飯點都跟你們不在一起。白天我都還沒下定決心,直到雨燕來家,我一想,我們倆平時那個點其實喫的是中飯,中午附近喫的是早

飯,然後入了亥時,就開始喫酒,幾乎都要喫到後半夜,就算是晚飯了。這兩天呢,在你家喫得好住的好,但總覺得有什麼地方感到彆扭,不是我們的生活習慣你還懂啊?所以我跟雨燕一商量,決定還是搬回到我家那個小院住。

反正也近,想聊聊天喫個酒什麼的,不管是我們過來還是你過去都方便。於是趕忙上街找了兩家店,添置了些平時要用的東西,喊他們搬到我家去了。剛纔也問過安福兒了,他說明天去幫我們找兩個老媽子伺候到,這樣對我們都

比較方便,你也不用下了值還要惦記到我們喫沒喫的問題。”

程煜看着孫守義,他知道,只怕是因爲白天張三李四盯着王雨燕的事,讓他們倆心裏犯了嘀咕。雖然肯定不會想到是程煜讓張三李四去盯的,但以孫守義的心思,他肯定能想到跟錦衣衛有關。

搬出去呢,一來是爲了不連累程煜,二來是有些事,他們也沒辦法當着程煜的面去做,連商量都不行,顯然還是單獨住在一個小院子裏比較方便,進來出去的,也就沒有人知道確切時間了,更利於他們要乾的事情。

“既然是大哥你都把事情做在了前頭,顯然是我不管講什麼東西都麼得用了,我還能說什麼呢?”

面對程煜這不鹹不淡毫無情緒夾雜的話語,孫守義顯然有些慌了,他和程煜之間的感情是做不得假的,程家能保持如今的風光,他們孫氏父子功不可沒,否則,程煜即便還算是個小富戶,卻也絕不可能像現在過得這麼悠哉遊

哉。

在孫守義看來,程煜用這樣的方式說這番話,顯然是真的有些傷心了,他其實也一直在猶豫,原本想着反正在塔城也呆不長,就一直住在程煜家裏也好。可這纔回塔城不過第三天,就已經被也不知道是錦衣衛還是其他什麼人

給盯上了,若不是王雨燕江湖經驗,鬧不好已經出了岔子。

好不容易下定了決心,也正如程煜所言,把事情做在前邊,趁着程煜還沒回來先把東西添置齊了,院子也收拾了出來,就是爲了給自己不走不行的理由,也是讓程煜不要再勸的手段,可他沒想到,程煜會突然露出這麼一副幽

怨的情緒來。

一下子,孫守義尷尬了。

安福兒此時正端着一盆水過來,程煜見狀,借坡下驢,長長的嘆了口氣,說:“行吧,大哥你講的也在理,反正就在隔壁,想找你聊天,或者找你喫酒,翻過牆就直接過去了。我們以前不也是這樣,想找對方了,就直接順着

梯子爬上牆頭,要是看到院子裏還有燈火,就直接進去找對方......”

這一句話,把孫守義和王雨燕都驚得不輕。

關鍵程煜說的合情合理,他和孫守義以前就是這麼處的,甚至於他爹和孫守義他爹也是這麼處的,壓根就沒把對方當外人。

可現在不行啊,孫守義和王雨燕雖然沒有什麼男女之間的勾當,倒是不怕撞破,可就怕程煜翻牆過來的時候,院子裏不止他們倆人吶,這萬一再多出個摸金校尉其他一家兩家的,那事兒可就麻煩大了。

兄妹倆急匆匆對視一眼,孫守義知道這還沒辦法拒絕,即便是說王雨燕一個女兒家,程煜你大男人不能說翻牆就翻牆也沒道理,畢竟,王雨燕和他是結義兄妹,那麼男女的規矩總還是要守的,是以程煜翻牆進院,只要不瞎闖

王雨燕的房間,實在也沒什麼可避諱的。

爲了避免王雨燕說出什麼不該說的,孫守義趕忙滿臉堆笑,說:“就是就是,我和老弟你從小便是如此,你我的爹爹也是如此,如今,自當依舊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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