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苦思索,哈雷卻無法從記憶中找到有關這個女精靈一絲一毫的線索。
「她的名字,是什麼?」哈雷問。
「公主曾囑咐過,她的名字要等她醒來親自對你說。」珀塞爾說。
至於該如何醒來。
哈雷覺得自己並沒有必要問,如果可以輕易實現,又何必躺進這冰棺之中。
於是他問了一些與自己相關的問題——自己睡了多久,現在是什麼時候,軍團堡壘如何了,帕沃達蒙家族還有人生還嗎?
珀塞爾很有耐心的一一回答,哈雷醒來的時候是戴倫·拜菲仕剛剛登基。軍團堡壘已經被新皇室接收。
至於帕沃達蒙家族,恐怕已是無一生還。
噩耗彷彿觸動了哈雷體內的某種機關。他突然獸化起來,失去意識。
等他再度醒來的時候。
自己身處一片樹林之中,但樹木卻只有樹幹,沒有樹冠。頭頂之上壓着秋季般的黃昏,讓周圍的一切映着蕭瑟的黃色——這與「哈雷」兒時記憶中的黃昏幾乎一模一樣。
包括血骨珀塞爾、食火鳥舍紗在內的數名首領級的人物站在他的對面。
「我做了什麼?」哈雷問。
「契約之鏈並沒有因爲被破魔之刃斬斷而清除。您現在已經無法自由控制獸化的力量。簡單的說,隨時都處於失控狀態。」珀塞爾說。
「我做了什麼?」哈雷問。
「這是一點點小破壞。」珀塞爾說,但哈雷卻能從他口氣中察覺到苦楚。
「那尊冰棺沒事吧。」哈雷問。
「沒事。它上面刻有世間最強的保護之咒,並不會輕易被破壞。」珀塞爾說。
「那就是說,我殺了不少人對麼?」哈雷問。
珀塞爾沉默。
這已經就是答案。
「請不要自責,我的少主。」食火鳥舍紗說,「自從咒術之盟成立,死亡便是我們隨身攜帶的禮盒。比起生命,我們更珍視自由。如果亡者的鮮血是爲竊神者一族的未來而流,那他們的生命便有了價值。」
「既然你們早就知道我無法自控,爲什麼還要將我放出石牢。」哈雷看着對面的人,口吻發寒,「你們是故意讓我欠下這筆血債。」
「我們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可以爲您獻出生命。」火焰從舍紗的手掌蔓延而出,凝結成一柄火刀,「如果血債可以讓您願意帶領我們,我可以現在獻上自己的人頭。」
他沒有預料到,這位打扮香豔的女人言語竟如此的狂熱。她這般逼人就範的手段,讓哈雷無法招架。
因爲她的眼神讓哈雷確信,他一旦點頭,她便會立馬動手。
「這裏又是什麼地方。」哈雷只能轉移話題。
「困獸之陣。」珀塞爾說,「只有在這種地方,您纔有機會完全恢復正常。」
「爲什麼偏偏是我。」哈雷說。
「因爲您體內蘊藏着連您自己都無法想象的強大力量。」珀塞爾說。
「這些也是銀眸公主告訴你們的?」哈雷問。
「請少主恕罪,現在最緊要的便是讓您恢復正常。」珀塞爾說。
「怎麼做?」哈雷明知故問,只爲提醒衆人其中的風險。
「無盡的戰鬥。」珀塞爾說。諸位首領每人摸出一支瓶子,在地上扔碎。粉色煙氣在黃昏之中,更顯曖昧。
哈雷聞到了香味,被勾出無法抵擋的慾望。
黃昏之中爆發出野獸的咆哮。諸位首領如臨大敵,但他們又豈是泛泛之輩,風火雷電的齊鳴隨後而來,像是某種天罰將猛虎鬥在一起。
困獸之陣。
不僅困住了獸,更是困住了那個黃昏。
哈雷不記得獸化後的自己經歷過多少次戰鬥,有時候他是有意識的,更多的時候則是被殺戮的飢渴驅使。
無數個黃昏連在一起,讓哈雷摒棄了時間的概念。但讓他不得不在意的是,明明是上一次剛剛殺死的對手,沒過多久有重新出現在他面前。
「困獸之陣中,生命是永恆的嗎?」在某次人形狀態下的哈雷,問珀塞爾。
染血之手的首領血骨珀塞爾是這羣人中哈雷最爲「眼熟」的。
「不。」珀塞爾回答,「我們並非是不死身,您的疑惑是因爲屬下的『血傀儡』之術。」
「我殺掉的是你們的替身?」哈雷說。
珀塞爾直言不諱,「是,我們的真身在困獸之陣外面。」
「你們何必如此費力。」哈雷說。
每一種魔法,其代價與威力都是相對應的。而珀塞爾口中這種可以逃脫「死亡」的魔法,其背後所承擔的痛苦,自然不言而喻。
「就算我恢復正常,我也不會答應成爲你們的盟主。」
「您是否答應。這並不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珀塞爾說,「因爲從銀眸公主下達命令的那一刻,您就已經是我們的盟主了。」
「她究竟擁有何等的力量,即便在她沉睡之後,還能使你們如此忠心於她。」哈雷問。
「您是一位強大的獸魂者。」珀塞爾說,「所以您並不瞭解陰暗角落的卑微。正如猛虎無法體會過街老鼠的悲痛。魔法,對於我們來說,即是天賦,又是一種詛咒。它讓我們區別於凡人,最直觀的表現便是可以輕易地置人於死地。但狠下心來,拳頭與牙齒本就是人類天生的殺人武器。凡人對我們更多的時候並非是恐懼,而是一種恨。源自他們對力量的渴望,卻偏偏無法獲得。這種恨,本質來說是嫉妒的兒子。凡人視我們爲黑暗與邪惡,視爲異端,要將與他們不同的我們趕盡殺絕。於是,聖教殿才虜獲人心。」
「這跟銀眸公主又什麼關係?」哈雷問。
「光與暗,相輔相成,又相互對立。」珀塞爾說,「聖教殿自詡聖光,他們的態度便是生硬地刺破一切黑暗。而銀眸公主。」珀塞爾停頓了一下,眼神中充滿了無限感激之情,「她本就是光,爲了讓我們得到救贖,自身化成了黑暗。」
「既然如此。你們爲什麼還要自稱竊神者。」哈雷問,「那個詞本身不就是一種羞辱嗎?」
「賊。是一種不光彩的稱呼。但成爲賊王,絕對值得驕傲。能『竊』到神的力量,也是如此。」珀塞爾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