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煥抬眼看着兩個兒子一前一後地進來,他看到兩人一臉的笑意盎然,他們倆長得都像自己,都有着金家標誌性的寬寬的前額,一雙像鷹一樣銳利的眼睛。(.)
他知道他們倆私下在較量,他期待金家的繼承人能扛起他打下的這一片天,可他也曾害怕那一天的到來,一山不容二虎,他清楚地知道,他的兩個兒子,都是最兇猛的鷹。
他記得他在他們大三的那一年,將世界前十名大學的招生簡單扔給了他們,他說,給你們一年的時間,你們可以選擇去這些學校深造,也可以選擇大學畢業後進蘇氏,跟着我學習怎麼管理公司。
而十個月後,金晨珞將哈佛大學的錄取通知書交到他的面前,他選擇了工商學院,他知道他的託福考了639分,saT考了2287分,他甚至拿到了安大前任老校長和現任校長的雙份推薦信。
而更讓驚訝的是,他從美國回來的第一年帶給他的禮物,竟然是一把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意大利伯萊塔m92型手槍,他到現在都沒想明白,他是如何將一把手槍和滿滿一匣子子彈通過層層的安檢和關卡帶回國的。
可暮珈去破天荒地交了白卷,在拿到大學畢業證的第二天便出現在了金氏大廈他位於39層的辦公室門前,他記得那個時候是盛夏,而他卻打着領帶穿着潔白的襯衣,出奇地冷靜。
他沒有賦予他任何的權利,他讓他從一個最普通的店員做起,他沒有告訴任何人他是他金世煥的兒子,他看着他笑對每一個人。
那種溫暖到極致的笑,讓他在午夜夢迴的時候心裏絞痛般的疼。
有時候,他甚至後悔當初的決定,如果他在新婚之夜一槍結束了許素蓮,是不是就不會有今天這樣讓他都覺得被動的結局?
那是他一生,做得最荒唐的一件事,荒唐到新婚之夜,他將醉酒的新娘子撇在了一邊,卻和伴娘上了牀。他清楚地記得清早在一夜宿醉的頭痛裏醒來,身邊擁着他的竟然是一張陌生的臉。
他從枕頭底下抽出了那把笨重的五四式手槍,抵上她的眉心。
她緩緩地睜開眼,微笑地看着他,“長,我是許素蓮,你昨晚叫着的小蓮,不是我嗎?”
他頹然地鬆開了手,他在酒醉後叫着的,卻依舊是那個人的名字。
他看着她嬌笑着從被窩裏爬起來,如玉的身軀呈現在他的面前,“長,林汐就在隔壁書房裏,她應該還沒有醒,如果長希望她知道的話,你就大聲的叫人來拖了我出去。”
他沒有大叫衛兵,他再次用槍抵住她的眉心,“你給我記着,從後窗滾出去,你如果還想活在這個世界上看到今天的太陽下山,你就大膽地把這件事講出去!”
他金世煥,什麼時候害怕過威脅?
可他討厭許素蓮,他討厭有心機的女人,如果不是許素蓮,他想,他不會對金暮珈如此地絕情。
絕情到從他出生後到他再一次出現在自己面前,中間整整隔了六年。
六年,他讓那個只比晨珞整整小12個小時的孩子從一個小小軟軟的嬰兒變成眼前一個有着堅毅眼神的孩童。
他在醫院裏給了他金家的姓氏和金家的名字,他扔給了產後的許素蓮一張存摺,那上面的數字,是他當時一半的家產,足夠他們無憂地生活一輩子,可這個女人在六年後,卻帶着暮珈出現在了他和林汐的面前。
她說,孩子要上學了,學校要交戶口複印件。
他金世煥的孩子,怎麼可以淪爲黑戶?
那一晚林汐連夜搬了出去,他冷冷地看着林汐遠離的身影,他冷冷的喝斥着跟着跑出門的晨珞,那個離去的女人狠狠地撕毀了他們的結婚證書,狠狠地將一堆廢紙扔到他的臉上,一字一句地說,金世煥,我林汐此生,再與金家無任何的瓜葛。
他記得林汐當時的眼神,絕望,絕望到極致,他看得懂她眼底的恨,就像那一晚,他看到晨珞眼裏的恨。
那一晚,他記得如眼前這般,黑黑的夜幕上,沒有一顆的星星,一顆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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