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我算計得很準,平板電腦次日上午就到貨了。同事歸來上班,我終於從一個人死磕中解脫出來。中午我跑了趟聯通營業廳辦了上網卡開通上網的套餐預交了一年的費用,回宿舍自己先試了一把,大概瞭解了一下功能,還行,應該是夠用的。
我給暮雨發信息說要給他個東西。
暮雨問是什麼東西,
我說現在保密,要他晚上過來找我我纔拿給他。
暮雨說,本來就是打算今晚找我的。
下班的路上,吳越打我手機,他知道我旅遊回來了,非要拉着我出去喫飯,我說不行,必須改天,今天跟對象約好了。吳越很氣不過,他說,“安然,以前你可不是這樣的,以前向來都是妞兒給哥們讓路,自從換了現在這個對象,哥們就得事事靠後排了,這我心裏不平衡啊……”最後還撂下話來,“安然,我限你一週之內把你對象帶來給我過目,不然跟你絕交。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麼樣兒的妞,能讓你變得這麼沒人性!”
我說行,同時加了一句,“震不死你!”
吳越,我最好的哥們,從相識到現在除了跟暮雨這事兒,我乾的所有事情都沒有瞞過他,即便是瞞着我爹媽都不會瞞着他,我們都對彼此的毛病和齷齪心思瞭如指掌,卻仍把對方當成最信得過的人。我總要把暮雨介紹給身邊的親人朋友的,如果介紹,那必然是從他開始。
我猜想他或者會訝異,會震驚,會不理解,但是,他不會從中阻攔,因爲他瞭解我貪財又固執,就像我瞭解他花心又自大。
我回到宿舍就給暮雨打電話,他說換件衣服就過來。我就站在門口邊跟馮師傅聊天邊等他,他出現的時候我覺得眼前一亮,心跳都越過一拍。
白蘭格子的短袖襯衫,灰藍色的牛仔短褲,很簡單的搭配,樸素清新得像個學生,最大的變化在於,他剪頭髮了,是我印象裏認識他以來他剪得最短的一次。頭頂上的黑髮毛茸茸地樹立着,鬢角整齊,額前有些稍長的碎髮自然地偏向右邊眉峯,沉靜的氣質裏忽然多了些灑脫不羈,看上去竟然有點活潑親切。
我忍不住過去揉了一把,“啥時候剪得頭髮?”
暮雨回答:“昨天晚上。天太熱了,就讓人家給剪短了點兒……還行麼?”他看着我問道。
行,怎麼會不行,特別硬朗、特別精神。
我還沒開口呢,馮師傅先說話了,暮雨來過兩次,他也算是認得。馮師傅說,安然,我就說了你別老得瑟,還得有人比你更帥,你還不信,現在服了吧?
“服了,服了……”我誠懇地點頭,卻比聽見別人讚自己更得意,我看上的人,能差得了嗎?
來客登記之後,我帶着暮雨上樓。
進門我先開了空調,才轉過身就被暮雨攬進懷裏,一聲不吭地卻用了好大的力氣,胳膊被他勒得生疼,呼吸都有些困難,不過,我一點兒也不希望他鬆手。是的,我跟他一樣熱切,熱切地想要抓緊對方。
我偏過頭去吻着他短短的鬢髮和潤涼的耳朵,明知如此卻還是問他,“想我了吧!”
他稍稍放開我,一隻手捧起我的臉,眼神濃濃的全是思戀,聲音低沉近乎嘆息:“想得不行……”
‘不行’倆字直接沒入我的脣齒間,之後便是揉碎了所有思考和神智的親吻,一路糾纏着,從門邊拖到牀上。
思念就是一隻蛀蟲,在一顆心裏留下深深淺淺的空洞,而能填補這空洞的只有另一個人的思念。
所以暮雨的熱情極大的安慰了我焦躁的心,無論是略帶疼痛的齒印,還是融化皮膚的體溫,還是斷斷續續的甜蜜言語。
暮雨自然是說不出來什麼漂亮的情話,他的表達總是簡單而直接,那是韓暮雨式的甜言蜜語,實實在在,全無花哨。暮雨所有的甜言蜜語裏,個人最喜歡的莫過於他叫我的名字,安然,安然,他習慣把‘然’字尾音稍微拖長,然後聽到耳朵裏便是說不出的甜膩纏綿。如果像現在這樣他一邊吻我一邊低聲喊着我的名字,我就只能徹徹底底地凌亂。
他襯衣的釦子被我扯開三個,而我身上肥大的t恤更是形同虛設,他的手從全無遮攔的下襬伸進去,摸索過後背每一寸皮膚。我迷戀於他的迷亂,還有那些沉寂在波瀾不驚之下的面對我時纔會有的暗湧。我伏在他胸口,投入地回應他每一下親吻撫摸,想把自己跟他粘在一起,永遠都不要分開。
手指穿過他短短的頭髮,我眯起眼睛裝模作樣地質問他,“沒事兒收拾這麼帥幹嘛?在大街上一走肯定是無數小姑娘回頭吧!”
他搖搖頭,“沒看見小姑娘,只想着你了。”
這話說的,太挑逗了。我心裏美得暈乎乎的,表面上還一副愁眉緊鎖:“你這麼帥,我很不放心啊!”
暮雨捧起我的臉,仔細看過,認真地說:“我沒有你好看。”
雖然所答非所問,我仍很得意,“不一樣的啦,我們是不同類型的,小李說你是氣質型。”
“那你呢?”他問。
“氣人型。”
暮雨看我逗他,暗暗在我腰上擰了一把,我笑着掙扎,眼睛不經意瞟到了電腦桌上的包裝盒,這纔想起來我是把人叫過來拿東西的。
“喂,別鬧了,有東西給你!”我想起身,剛撐起身體卻又被那傢伙拉回去,蠻橫地鎖在胸口,不說話也不放手。
溫柔的枷鎖,讓人絲毫都不想掙脫,不想掙脫自己的貪戀,更不想掙脫他。我就着姿勢在他脖子邊輕輕咬了一口,“你這是……幹嘛啊?”
暮雨仍是不吭聲,臉埋進我頸窩裏磨蹭兩下,勾得我心裏癢癢的。
最後他就這樣一直把自己掛在我肩上,跟我拿了電腦,又跟我坐回牀上。
我給他演示怎麼開機怎麼充電,怎麼上網,各種程序還有遊戲。他下巴放在我肩膀上,跟我一起對着說明書在屏幕上戳來戳去。顯然,他很喜歡,眼角眉梢都帶着躍躍欲試的興趣,而且很快就操作自如。
開始我還擔心他跟我磨嘰,我甚至想好了各種理由說服他接受這臺電腦,結果東西送得這麼順暢,順暢的連我想說明這是遲到的生日禮物都有點無從開口。我覺得以他的性格肯定要問爲什麼送這個給他,結果人家根本就沒提這茬兒。倒是我忍不住了,“暮雨,知道我爲什麼要送你這臺平板電腦嗎?”
他微微揚起嘴角,臉上現出一個幸福又柔軟的表情,他攥着我的手指點開文檔編輯,慢慢地敲出這麼一句話:“因爲愛我,因爲想給我一切!”
“是吧?”他問道,聲音落在耳朵裏,像是某種迷惑心神的咒語。
“切,得瑟吧你!”我強撐着驕傲,不置可否。
暮雨很善於總結,他說的話常常一針見血。事實上,愛是我們之間最深的牽扯。無論是言語行爲,還是別的,拂去表象上形形□□的藉口,真正的理由只有一個,因爲愛你,所以給你,不管什麼。
承認暮雨的話,那不是我性格,我的性格就是無時無處不在耍無賴。
我奪過電腦,在暮雨那句話下面加上倆字評語:“肉麻!!!”
“肉麻麼?”暮雨問。
我點頭。
他扳過我的臉,鄭重地說,“不肉麻,就是這樣的,我對你,也是一樣的。”
我眨巴兩下眼睛,忍不住笑出來,我說我知道,你說的對,我就是愛你,愛到寢食難安、神魂顛倒……
話還沒有貧完,暮雨忽然覆上來的手在眼前鋪開一層溫熱的黑暗,緊跟着便是纏綿深切的親吻。
我不明白他爲什麼喜歡矇住我的眼睛,也不明白本人那個傻笑的表情到底有什麼特別之處,總是能觸動暮雨的某根神經,不過,那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歡他的吻,上癮般的喜歡。
“暮雨,”我邊陪他玩植物大戰殭屍邊問他,“我以前怎麼沒發覺你這麼膩人的?”
他飛快地收穫金幣和太陽,似是不經心地回答:“我以前不這樣。”
“哦?”我疑惑地回頭,分神的代價就是我將一顆豌豆射手種在了殭屍身後。
他點了個堅果放在豌豆前,看着我,淡淡地說,“以前,沒有人讓我想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