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捐贈,簡茉倒想起一件事來。
“你們父子倆還真像。”
向珩:“怎麼突然提到我爸了?”
簡茉一笑,“因爲之前他也以我的名義,給福利院捐了兩千萬。”
向珩一頓。
“什麼時候的事,我怎麼一點都不知道?”
“就是向伯父過生日的那次,大概是爲了彌補我吧,給了我一張兩千萬的現金支票,我沒要,故意跟他說,還不如捐給社會福利院,誰知道,他真的捐了,還是以我的名義。”
以至於後來福利院還親自給她打電話道謝,連電視臺都要來採訪她。
但都被她拒絕了。
畢竟這錢也不是從她口袋裏掏出去的,借花獻佛的功勞,她可不願意貪着。
向珩笑了起來。
“我爸其實是個很好的人。”
簡茉:“我知道,他只是承擔的東西太多了,所以纔對你嚴格了點,但其實是個好父親,否則的話,他不會輕易鬆口讓我們在一起的。”
就算他生了向家的骨肉又怎麼樣。
向伯伯沒有去母留子。
就衝這一點,簡茉就知道,他其實是個很好,也很可愛的小老頭兒。
也沒等多久,廣播裏就報到了他們的號。
向珩牽着還有些緊張的人,坐到了領證窗口。
工作人員的目光在倆人的身上看了又看,笑容肆意。
“你們倆,還真挺有夫妻相的,材料都帶齊了嗎?”
向珩把一個檔案袋打開,將裏面的東西都拿了出來。
“都帶齊了。”
工作人員也一頓操作後,遞給他們兩張紙。
“籤個字。”
簡茉簽字的手,微微有些抖。
放眼向珩,那字簽得又快又幹脆,就好像生怕晚了會遭受什麼損失似的。
簡茉有些激動,卻更感動。
感動這樣一個多少人夢寐以求的男人,從今天起,竟然就成了她的丈夫。
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就跟做夢一樣。
向珩難得催促。
“快籤啊。”
工作人員打趣,“別急,你還怕你老婆跑了不成啊。”
簡茉抿脣偷笑,深呼吸了一口氣後,一筆一畫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咔咔兩個鋼印蓋上,工作人員遞過來兩本紅本子。
簡茉也不是第一次拿到這個本子。
但這次,對這個本子有些愛不釋手了。
向珩卻將結婚證都拿走了。
簡茉很驚訝。
“不給我嗎?”
向珩:“放在我這裏比較穩妥。”
簡茉忍俊不禁,“你還怕我撕了它啊。”
向珩:“萬一以後哪天你生我的氣了,不開心了,拿我們的結婚證出氣呢。”
簡茉捏着他的鼻子。
“你呀你呀,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向珩:“我這是防患於未然。”
工作人員羨慕地看着他們,但不得不提醒。
“二位恩愛完了嗎?如果恩愛完了的話,還請讓出位置,我要叫下一個號咯?”
簡茉一吐舌頭,拉着向珩趕緊跑了。
往車子去的時候,他們的手就沒有鬆開過。
彼此都好像牽着這一生最寶貴也最重要的東西,不敢鬆手,也不捨得再鬆手。
車上。
向珩拿出了結婚證又看了半天,那脣角的笑容,怎麼都壓不住。1
然後他拿着手機拍了一張照片。
拍完後發了出去。
簡茉問他,“你發給誰了?”
向珩:“柏軒和阿荀,他們是我最好的兄弟,應該跟他們分享我的喜悅。”
簡茉想了想。
“不跟向伯伯說一聲嗎?”
向珩:“已經提前跟他說過了。”
啊?
“什麼時候?”
“三天前吧。”
“向伯伯同意了?”
向珩把結婚證當寶一樣的收好,眉眼笑容氾濫。
“傻瓜,他要是不同意,我怎麼拿到戶口簿。”
也對哦。
“不過,向珩......”
“嗯?”向珩偏着頭,笑着看着她,“你叫我什麼?”
簡茉愣了愣,反應過來,笑容有些尷尬。
掙扎了半天,低聲出口,“老公。”
向珩傾身過來,嘴脣都快碰到她的脣了。
聲音低低沉沉又溫柔,“沒聽見。”
簡茉抿脣笑了笑,一咬牙。
“老公,老公,老公!這下聽見了吧。”
“聽見了。”
他瞬間攫住了她的脣。
情到深處時,簡茉渾身一陣燥熱。
她知道,他來感覺了。
也知道,向珩也來感覺了。
於是,她攀着她的脖子,在她耳邊低語。
“今天晚上,是我們的洞房花燭夜。”
向珩渾身一緊。
“可以嗎?我是說......你的身體。”
“可以......”
--
黎柏軒是到家的時候收到消息的。
看到照片後,有那麼一瞬間的徵神,情緒也變得有些複雜。
一個是他最好的兄弟。
一個是他這輩子忘不掉的白月光。
他們終於走到了一起。
他該爲他們高興。
但難免還是會有些失落。
好在哪那點失落很快就消失了。
“哇!簡茉姐姐和向珩哥哥結婚了啊!”
因爲黎柏軒的走神,趙語柔偷看到了他的手機。
黎柏軒眉頭一皺,“誰教你這偷看別人手機的臭毛病的!”
趙語柔難得把嘴閉上了。
這樣的沉默讓黎柏軒挺意外的。
“怎麼不說話了?”
趙語柔低着聲音道,“簡茉姐姐畢竟是你的白月光,她嫁人了,你肯定會不舒服的,所以我還是少說話吧,省得你生氣了又要罵我了。”
黎柏軒突然想起簡茉今天問他的問題來。
“馬上三個月了,你說話算話嗎?”
趙語柔的小臉兒閃過一絲失落的神色。
“算話啊,只要時間到了,你讓我走的話,我就走啊。”
黎柏軒:“不是自覺自己走?爲什麼要我讓你走?”
“你要是不讓我走,我幹嘛要走,我又不傻。”
黎柏軒輕哼了一聲。
“你不是說時間一到就走,還要我趕?”
“對啊,你要不趕,我就賴着唄。”
……
就知道這丫頭不會那麼言而有信。
不過他真的能狠得下心趕她走嗎?
有句心裏話,他今天沒跟茉茉說。
那句話就是,雖然只跟這丫頭相處了才三個月,但好像已經習慣她的存在了。
她的吵也好,無賴也罷,雖然有時候確實會生氣,但沒有哪一次真的能狠得下心把她趕出去。
這丫頭單純又不失可愛,表面弱不禁風,骨子裏卻有一股倔強勁兒,認定的人和事,咬住了就不鬆口。
身爲千金,也沒有驕縱跋扈,還挺有同情心。
仔細想想,倒是個不錯的丫頭。
只可惜,好像不是他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