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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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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不敢

秦一洋當然不敢贏了。

平時常穿的擊劍服突然變得萬分笨重,一點兒也不靈巧, 牽制住他四肢, 怎麼動作怎麼彆扭。

手裏花劍也不聽使喚,軟綿綿地在空氣中亂戳, 還不敢碰到面前那個比他矮一大截兒的小不點。

他們一大一小兩人在這兒過招的情景很是滑稽, 秦一洋杵在這裏, 就像是個沙包給小孩兒練手似的。

而那小不點兒從面罩下露出的一雙清澈的眼, 一開始看他還怯怯的。

後來好像是見識到這個大人貌似也沒多少本事, 便來了膽子, 眼睛裏也多點兒好勝的兇光,伸出手裏一柄做過防護措施的花劍, 一下就戳中了他的擊劍服。

滴——

擊劍服上的警報立馬響了。

秦一洋的冷汗就跟着下來了。

那一下不偏不倚戳在他腹部位置,背後還跟着飄來兩道冷冰冰的視線, 簡直腹背受敵。

“我贏了——”

小孩兒興奮地喊了聲。

秦一洋被吵得頭皮一陣發麻。

他知道,沈京墨這一招下馬威算是成功了。

過去秦一諾因爲沈何晏背信棄義,隨隨便便遷怒於沈京墨, 遷怒於整個s&r一事, 從今天起,來了報應。

秦一洋也是這一刻才懊悔, 自己居然這麼不自量力地來找沈京墨, 簡直是自取其辱。

有的事表面看起來過去了,其實並沒有。

而今天,纔是個開始。

一轉頭,沈京墨容色倦懶, 雖在笑,可那笑意卻始終不達他眼底,透着冷。

那表情也彷彿在說:是你自己送上門來的。

“叔叔!”

星熠興奮地把花劍都甩飛了,丟下就朝沈京墨跑過去。

“……”

秦一洋聞言,更是一凜。

叔叔?他不是沈京墨的兒子嗎?

是了,從沒聽說過沈京墨結婚成家,哪來憑空出現的兒子?

騙他的?還是故意羞辱他?

沈京墨輕抬起倨傲下頜,倒是不懼秦一洋這種拷問的目光。

“叔叔——”

沈京墨見星熠朝他奔來,臉上纔有了些真切情緒,順手將小孩兒兩手抄起,高舉起來。

星熠喜歡被人這麼抱高,一時更是興奮,大呼小叫的。

沈京墨抱着星熠,扔下還在原地的秦一洋,頭也沒回地轉身就朝休息室方向走,邊柔聲地問小傢伙:“玩得開心嗎?”

星熠抱住沈京墨脖子,咧嘴咯咯直笑:“開心!”

秦一洋眼見沈京墨抱着那個剛纔還說是他“兒子”的小孩兒,快要消失在休息室門口,才白着臉,高喊了聲:“沈、沈總——”

沈京墨助理過去,小聲知會:“小秦總,請回吧。”

秦一洋眉頭死擰。

“以前不愉快,小秦總你不是不知道……沈總的弟弟這幾年家都不回了,”

助理自然是向着自家老闆和整個s&r說話的,光是想想那白白扔掉的一百個億都肉疼,如今見秦一洋臉色這麼難看,還是好言規勸,“小秦總,除了我們,業內還有其他很多優秀的……”

話音未落,秦一洋怒氣衝衝地扔下手裏的劍,轉身就走。邊大闊步朝門邊去,邊囑咐自己助理,立刻打電話給秦一諾。

前人將樹都燒光了,他們這些後人再去找影子都沒了的樹乘涼,不是自取其辱麼?

怪他太天真。

星熠顯然沒盡興,但都過了午飯的點,累和餓佔了上風,便也沒再吵着去玩了。

沈京墨帶着星熠離開擊劍館。

星熠明顯與他親近多了,安安分分坐在副駕駛,想到什麼都與他講,也說了很多陳旖旎的事,當然也還說,陳旖旎親口說討厭他。

小孩兒將一句代表憎惡的“討厭”說得輕描淡寫,只是無心入耳,尚不懂大人之間複雜的愛恨。

沈京墨無奈地笑笑:“你媽媽真這麼說?”

星熠認真地點頭,又問:“媽媽沒騙我吧?”

“騙你什麼。”

“說‘討厭’叔叔。”

“沒有,”沈京墨平視前方,目光一時遼遠,“媽媽沒騙你。”

“真的?”

“嗯,媽媽怎麼會騙你。”

“……喔,”星熠似懂非懂,若有所思道,“那媽媽就是真的‘討厭’叔叔了。”

沈京墨很輕聲地應:“是很討厭。”

星熠又殷殷問:“那叔叔喜歡媽媽嗎。”

又問了那次在雪中見面的車中同樣的問題。

沈京墨默了會兒,語氣淡淡聽不出情緒,“星熠,不要輕易說‘喜歡’。”

“……爲什麼。”星熠不解,有點兒急了。

或許在孩子的理解中,如果媽媽討厭叔叔,但叔叔喜歡媽媽的話,就可以扭轉一些什麼東西,最終在這種愛憎之間得到平衡。

可感情不是天平,感情也向來不公。

愛得滿的人,總有一天會因爲得不到同等的回報而深感忿忿,從而想要更多。愛遲早會讓人面目全非。

恨得太滿的人,也會爲這種濃烈的情緒疲累。可若最終恨意也被沖淡,那不如形同陌路。

所以他寧願她恨他。

但孩子不懂。

孩子的世界只有“喜歡”和“討厭”兩種情感狀態,如此的愛憎分明,比他們這些大人通透純粹。

“叔叔從不說喜歡。”

“爲什麼?”

“因爲不敢。”

“不敢?”星熠很驚訝,“叔叔也有不敢的事嗎?”

“是啊,”沈京墨輕笑,“就比如星熠喜歡喫糖,但你知道喫了糖會蛀牙,媽媽也會說你,所以就不敢喫了。”

星熠依然似懂非懂,“所以、所以……連喜歡喫……也只能偷偷在心裏想了嗎?”

雪勢洶洶。

劈頭蓋臉的雪點漫天飛揚,迎面砸過來,擦着車身飛速向周圍擴散開。

小幾秒,沈京墨才淡淡應:“嗯。”

“這樣呀……”

星熠搖頭晃腦,好像這纔有點兒恍然大悟。

忙完已近傍晚。

及近年關,venus將明年進軍國內的計劃都做好了。萬事俱備就差一陣東風,這陣東風得zone掌舵才吹得起來。

可zone背後最大的東家卻是s&r。

餘向南敏感地察覺到,一整天討論下來,賀寒聲的思路已經有意無意地往如何改變既定的計劃,或是明年依舊在歐洲市場探索偏了。這與他先前想進軍亞洲的整體計劃都相背。

餘向南心猜,或許是因爲陳旖旎與沈京墨。

陳旖旎在傍晚時接到沈京墨的電話。

她早變更了電話號碼,六年前走時與國內親友斬斷了一切聯繫,沒人聯繫得到她。

不過如今再見了,他若是想知道,自然能知道。

這是時隔多年,他第一次打電話給他。

彼此接起,都不約而同地沉默。似乎不知怎麼以這種方式開篇。

唯有電流醞釀着這種無法面對着面的交流帶來的生疏。

“喂。”

卻是他先開口。

電話中,男人依然是那般溫和低沉的嗓音,聲線沉穩,言簡意賅地跟她報了個地址,要她過去接星熠。

她怔忪着情緒,也簡單答:“嗯。”

正要掛電話,那邊的他聲音卻壓了又壓,低笑着:“星熠玩累了,睡着了。”

陳旖旎依然應:“好。”

她答得笨拙,詞不達意,他聽出她的踟躕,最後說:“過來吧,我等你。”

不再是以前那般頤指氣使的口吻。

不知怎麼,總覺得,只有她這六年像是白過了一遭。

一開始陳旖旎還沒反應那個地址是何處,直到車子到了一幢高檔公寓樓樓下。

才恍然發覺。

這是十二年以前,她在巴黎上學時和他住過的公寓。

雖這麼久了,這片依然是巴黎首屈一指的極貴地段,公寓樓內外都有定期修整保養,公寓外觀,園區佈景的格調,都沒大的變化,很精緻。

樓下一叢被雪覆蓋得悄無聲息,彷彿死去了的玫瑰園。

從前那一池玫瑰開得多麼熱烈,豔豔如火,現在縱是一株還活着的花都被移走了,被挖得千瘡百孔,也不知玫瑰重新栽種的話,是否還能重新活過來。

她依稀還有印象,若是站在樓上向下看,會發現花園邊沿被作成了玫瑰花瓣的線條輪廓,精緻且富有設計感。

她以前很喜歡站在樓上向下眺望。

人總對房屋有情結,她也難免。

沈京墨也是如此。

他立在窗邊,早在這邊站了許久,手撥開一側窗簾,見陳旖旎直直下了那輛白色保時捷。

還是早晨接她走的賀寒聲的車。

他神色漸冷。

窗簾厚重,繁複精緻的花紋摩挲過他手心,他低眸,向下看去,陳旖旎忽然抬頭,向他這扇窗戶望。

他一動不動,沒躲。

他在三層,並不難望。

可在她即將看到他時,突然被身後的賀寒聲叫住。

賀寒聲降下車窗,遞了她落在駕駛座的一條墨綠色圍巾給她。

外面雪大,她要去沈京墨那邊接走星熠,他就沒必要與她下車一同前往了。

陳旖旎輕聲說了“謝謝”,去接時,賀寒聲卻直接伸出了雙臂,攬了下她肩頸,用圍巾拉着她躬身過來。

給她仔細地打了一圈兒。

“怎麼了?”

陳旖旎笑了笑,也看出他今天會議時的異常。

其實她與他除開上下級關係,無外乎就是朋友了。

星熠年紀小尚不懂事,總在意自己的姓氏與賀寒聲的“賀”無意相撞一事。因爲缺失父愛,星熠也一直都喜粘着他,他也樂意被星熠粘着。

知不知內情的外人,幾乎都說他與星熠相處起來像父子,有很多人誤會過他和她的關係。

陳旖旎剛三十,賀寒聲只比她大一歲,正是而立之年,venus又正在風風火火的上升期,她也說過他這個年紀的男人——尤其是長相不賴,事業有成,性格還好的男人,總有很多選擇。不是非她不可。

甚至自私來講,在這世上除了星熠,她也不是非誰不可。

他們都有很多選擇。

“星熠估計玩累了。”賀寒聲垂眼,給她打圍巾,“正好,晚上也不會鬧騰你了。”

他們都是同行,在時尚圈中摸爬滾打,這圍巾怎麼繫好看,怎麼系獨特,都有自己的品味。

陳旖旎佇立車外許久,看他手在圍巾上靈巧動作,冷得捏了下領口,順勢攬了下圍巾,向後站直了,朝他笑:“我很快下來。”

她這樣難免讓人覺得她有點兒疏離,他也不勉強,便作罷了,收回手。

看她沒拆散那圍巾,再抬頭對她溫柔微笑,“那,早去早回。”

“好。”

賀寒聲與陳旖旎相遇於三年前的巴黎。

她需要一份設計師的工作,而賀寒聲需要有人來扭轉venus每況愈下的局勢。

她是他萬事俱備只欠的東風。

可他卻不是。

或者說,他曾以爲自己是,其實並不是。

想起那年第一次在巴黎的街頭遇見她,她也是這麼一副大方簡約的打扮。

大衣、圍巾、內裏一襲針織長裙,小牛皮半筒長靴。

長相明豔氣質還不賴的女人,若是再對裝扮有一番自己的獨特嗅覺,如何打扮,都是美的。

那時她立於雪色,站在街邊櫥窗外,直望着一家中國人開的旗袍店裏展示的旗袍成衣。

柔和的光籠罩住她一側臉,側顏嬌嫵,雙眸中卻有那麼一絲難以言喻的悽然,立在那裏就成了一幅畫,很動人。

前陣子他在得知了她是lamour的前設計總監後,才仔細查過與她相關的資料。

不過似是有人將她保護得很好,在網上幾乎見不到她的照片,能捕捉的信息也是寥寥。

聽聞她六年前與國內娛樂圈的哪個小明星訂了婚,後來不了了之,而與之有關的信息,在網上也幾乎被刪了個乾乾淨淨。

聽聞她從前在lamour常是一身玲瓏旗袍傍身,千姿嫵媚,萬種風情,特立獨行有個性,幾乎成了lamour的標誌。

聽聞她給沈京墨做了七年情人,從少女時代到她毅然決然地出國,幾乎跨越了人生最美好的年齡段。

他想象過,那時的她在沈京墨身邊,一定是無比清高矜傲不可一世的。

有有成的事業,有一個肯無條件地縱容嬌寵她的男人,有名有利,前途光明,風光無限,生活優渥如天之驕女。

比現在這樣顛沛流離了六年之久,還帶着一個孩子,再屈尊在他們這麼一個半死不活的品牌做不拋頭露臉的設計師,要光鮮亮麗得多。

不過或許之於她,從前雖安定,心卻是顛沛;現在心安定,生活卻是顛沛。

他看不懂她,只是遺憾。

因爲那樣的她,他沒見過。

他看到的是站在櫥窗前,去望櫥窗內的一件華美旗袍的她,是如今一身簡約大方打扮,被歲月剔除棱角,愈發成熟沉穩的她。

卻不是穿上那身華美的袍,千般嫵媚萬種風情,都獨爲一人的她。

目送那道纖影消失在公寓樓門口很久很久,賀寒聲才輾轉回視線,手臂搭在車門邊,就着冷空氣,點了支菸。

遙望公寓三層,順着她那會兒抬頭的視線看過去。

那時她幾乎是下意識去注視那扇窗。

可剛同時佇立在窗邊的那道身影,如同被雪色淹沒掉,消失不見了。

但誰都知道,他一定在等她。

作者有話要說:  來啦

寫完發現天快亮了(?)

哎,我好想我女兒再穿旗袍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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